2007年1月1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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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霄:128人在家候审无逃避
张仁平 蔡秀卿 方进权

  日前,福建省云霄县检察院对被告人张金华以涉嫌收购赃物罪提起公诉。张金华自上月20日被取保候审后,就静静地在家等待判决。2006年,像张金华一样在家候审的被告人有128人,占云霄县检察院受案数的三分之一。
  方乙松年轻时干过爆破工,家境贫寒,还有80多岁无生活来源的父母。2006年4月,方乙松开始转卖土制炸药和雷管。有时,方乙松不在家,就托妻子方美凤代收销售款项,还把10盒雷管寄存在女儿方幼丽家里。东窗事发后,云霄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将他们夫妇和女儿刑事拘留。此时,方乙松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:一家三口都被羁押在看守所里,家中两位老人无人照料;女儿在看守所以泪洗面,日夜牵挂家中3岁的孩子。
  案件侦结后,公安机关将此案3人提请批捕。云霄县检察院运用宽缓政策,作出批捕方乙松,不捕方美凤、方幼丽的决定,让母女俩回家候审。不久,方乙松、方美凤和方幼丽被法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分别判处11年有期徒刑、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。检察机关的决定和法院判决结果让方乙松很受感动。
  据介绍,去年云霄县有128名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准予取保候审。他们在家候审,随传随到,各诉讼阶段顺利进行,无一人逃避刑事责任。